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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奖食品安全“吹哨人”,员工揭发黑心老板最高奖60万

发布:2018-02-15 06:20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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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新修订的《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于201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最新修订的《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于201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办法》,深圳探索建立了吹哨人制度,鼓励业内人士举报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对于“企业正式员工”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奖励可达到60万。

新的举报奖励办法有多个亮点——

1、探索建立吹哨人制度

规定了企业正式员工的奖励标准:对查证属实、属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范围违法行为的企业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社保的员工举报,一级举报按实际入库罚没款的30%给与奖励,最高不得超过60万元;二级举报按实际入库罚没款的10%给与奖励,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

吹哨人制度特别面向企业正式员工。举报人指出被举报人的具体、明确违法事实,并提供了相对应的证据,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一级举报,给予一级奖励。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指出,吹哨人制度是一种制度创新,相比政府动用大量财政加强监管,其代价要低得多。

深圳重奖食品安全“吹哨人”,员工揭发黑心老板最高奖60万

图片来源于网络

2、调整举报奖励等级和金额

除了特别针对企业正式员工的吹哨人制度外,对于其它情形,《办法》将举报奖励调整为两级,对作出罚没决定且有罚没款实际入库的,一级举报按罚没款入库金额的5%,二级举报按罚没款入库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一、二级举报奖金额最高皆不超过30万元。

还有一种情形,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私屠滥宰的“黑窝点”,将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的,有罚没款实际入库的,一级举报按罚没款入库金额7%,二级举报按罚没款入库金额3%的比例予以奖励,但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

3、鼓励新闻媒体监督

《办法》还增加了鼓励媒体监督的内容。明确,新闻媒体或新闻工作者在公开披露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前,主动与市、区(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作,提供案件线索并协助调查处理,也可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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