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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的食品为何总能施与他人

发布:2021-02-17 19:02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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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卖粽子的不吃自家的粽子,卖冰棍的不吃自家的面包,种生姜的不吃自家的姜,卖牛奶的不喝自家的牛奶,卖羊肉的不吃自家的羊肉……如今己所不欲的食品黑名单上又多

卖粽子的不吃自家的粽子,卖冰棍的不吃自家的面包,种生姜的不吃自家的姜,卖牛奶的不喝自家的牛奶,卖的不吃自家的羊肉……如今己所不欲的食品黑名单上又多了一位新成员——水。据《》报道,九成市场上的瓶装水都不宜长期饮用;所谓的天然水、蒸馏水及矿物质水等,本质大都是玩弄概念,水的品质并无多大变化;不少瓶装水还被检出潜在致癌物溴酸盐超标;一些瓶装水企业负责人都不喝自家生产的水。

古人口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本意在教化人心,以己度人换位思考,自己不想要的,不要施加在别人的身上。谁知到了今人这里,却被反其道而行之了。由于眼见了自家食品的生产过程,触目惊心的加工方式、垃圾遍地的生产车间、各式各样的化学添加剂……看上去令人反胃,这东西生产出来实在无法下咽,于是,将健康隐患传递到其他人身上,将源源不断的钞票塞入自家腰包就成了不二的选择。

每每谈及此事,国人的信仰缺乏总要被拿出来说事。我们的内心无所依托、心底无所敬畏,才造成了他人即地狱的社会现实。西方发达国家天也是蓝的,草也是青的,奶粉也是能喝的,这和人家对信仰的坚持有莫大的关系。其实,回顾我们的历史,不乏“诚信为本,童叟无欺”的范例,其中晋商就被赞以“轻财尚义,业商而无市井之气”的名声。

反之,西方国家也曾有过食品安全最黑暗的年代,英国作家比·威尔逊在名为《美味欺诈:黑心食品三百年》一书中,写道“那些黑心商人们,用硫酸勾兑出醋来,在坏了的牛奶里,掺进米粉制成奶酪。当他们决定从糖果上牟利时,便把糖、淀粉和黏土混合在一起,再用铜和铅染上颜色。还有泡菜,看起来色泽那么完美,但原来是用铜染成的……”这一幕看上去十分眼熟的历史,正在我们这里上演。

可见,西方的月亮也曾经很不圆。以史为鉴,我们似乎只是遇到了食品工业化生产时代必须经历的问题,这和人性、信仰、良知的关系并不大,或者说无法靠单纯提升这些心灵层面的自律来解决。更应当追问的是,这些己所不欲的食品究竟怎么流入市场,施与他人、摆上消费者的餐桌的。

新一轮政府机构职能改革,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说,以往九龙治水、多头管理的弊病已经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对首例地沟油案主犯判处无期徒刑的司法判例,也让人们看到了严惩的举措。但目前,市场上大范围销售流通的知名品牌食品是否合格达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却也让消费者放心不下,加强对这些畅销食品的监管更能保障消费者吃到放心食品。

以文初提到的瓶装水安全隐患为例,如果说九成不宜长期饮用属实,那么这九成里面就肯定要将许多知名饮用水品牌包含其中,如果说一些瓶装水加工企业负责人不喝自家水,那到底又是哪些大企业的老板连自家的生产线都信不过呢?国外有个词叫做too big too fall,被用来形容金融危机下那些将自身利益与政府机构捆绑在一起,让监管部门无从下手的无良投资银行。而在食品安全领域,是否也有许多商业巨头,虽然屡次遭到问题食品的举报,数次被媒体曝光,多次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却仍旧屹立不倒的案例呢?就算不指名道姓,相信很多人心里也有一本明账。

对商业巨头的不敢监管,对零散商户的监管不力,对问题企业的挠痒痒式的处罚……一句话,如果商家行事无需考虑后果,只需考虑收益,那么资本的血管里不可能凭空流淌出道德。我国法制史上曾有过酷刑治食品安全问题的先例,据《》记载,如果食品因变质致人死亡,食品所有者要被判处绞刑。就我们目前的食品安全现状而言,对己所不欲的食品却要施与他人的食品生产者也应采用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处罚也必须是既打苍蝇,更要打老虎,越是商业巨头,越要摆脱其对当地税收、就业贡献的利益掣肘,越要加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