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日下午,徐州市泉山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三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3名被告人,为了生产加工的豆制品防腐,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甲醛溶液泡豆制品。3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三年不等,分别并处罚金1到10万元不等。

摘要: 14日下午,徐州市泉山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三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3名被告人,为了生产加工的豆制品防腐,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甲醛溶液泡豆制品。3名被告

14日下午,徐州市泉山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三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3名被告人,为了生产加工的豆制品防腐,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甲醛溶液泡豆制品。3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三年不等,分别并处罚金1到10万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