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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一般

发布:2021-04-23 19:01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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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在治安、环境、食品、医疗等十一类安全问题中,食品安全已成为国人最大的不安。面对名目繁杂的毒奶粉、染色馒头、毒大米、人造蛋、地沟油等食品问题时,消费者经常无所适从。在添加剂满天飞、黑心食品屡禁不止的现实生活中,厂家商家

  近期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在治安、环境、食品、医疗等十一类安全问题中,食品安全已成为国人最大的不安。面对名目繁杂的毒奶粉、染色馒头、毒大米、人造蛋、地沟油等食品问题时,消费者经常无所适从。在添加剂满天飞、黑心食品屡禁不止的现实生活中,厂家商家诚信不足、监管部门监管不力等前提下,消费者不得不从自我保护的角度去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海外代购洋奶粉、阳台上种菜、家中自制烘焙……如今生活中,这些颇具时尚味儿的消费方式,却透露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任危机的尴尬,是现行体制下应对食品安全问题自我保护的无奈之举。 

  食品安全危机因为媒体频频曝光,似乎成了我们社会的一个梦魇。但放眼域外,它其实也是很多国家和地区在现代化过程中曾经经历过的。如1955年日本的“MF”毒奶粉事件,令13000多名幸存者此后不得不面临与后遗症终生相伴的困境(新华网2008年10月9日);1979年中国台湾的台中、彰化地区消费者米糠油中毒事件,受害者多达2000余人(中国台湾网2004年9月17日);台湾地区后来也发生过假酒导致多名消费者死亡的公共事件(金羊网2002年12月12日)。而2006年的美国毒菠菜事件(新华网2006年9月20日),也说明即便在法规行之有效、从业者极具良知的国家,维护食品安全也并非一劳永逸。食品危机的出现可能与科技发展程度、人类认知水平,甚至一些始料不及的事情发生关联。 

  这时,更能保护自己的,是具备自我保护能力的消费者。我们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既要继续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又要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培养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消除“见怪不怪”现象,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全民努力、人人参与。食品企业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一定要承担起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食品企业应该努力提供“安全、丰富、优质”的产品,以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增进社会的福利,这样才称得上是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希望政府相关机构也能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肩负起桥梁的作用,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更安全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安全的食品,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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