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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第五人民医院毁了我一辈子幸福

发布:2016-04-05 17:45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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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叫袁小华,1988年6月26日出生,2011年11月9日我入住隆回县金石桥镇第五人民医院妇产科分娩,11月11日凌晨2时55分在该医院接受切开会阴助产手术,添丁添口本是

光谴责这个医院对广大的人民来说意义不大,今天就算这个第五人民医院赔款道歉又怎么样,还有其他第六,第七人民医院出现,说到底还是制度出了问题。一些专家认为,前些年医疗市场化改革,使医疗服务特别是农村医疗变得不如计划经济时期,比“赤脚医生”时期还差。那种看法显然忽视了时代差别。赤脚医生时期跟二战前的美国医疗相近,代表的是“家访医疗”水平,只能从事简单治疗。但是,过去三十余年中国医疗设备和治理技术往现代化迈进许多,今天的医疗远比计划经济时期复杂,非赤脚医生所能,治病费用也今非昔比,医疗组织形式也必然更复杂。因此,医疗行业已经不是一刀切“市场化”或“公办医疗”这样简单的答案了。 中国社会跟美国社会一样,也有多个群体,有不同收入群体,也有受教育不同的群体。普通大众、低收入群体可能远比高收入群体更容易被医生蒙骗和欺诈,因此,针对这些群体的医院必须是非营利的;如果要有公办医院,就必须定位于为普通大众尤其中低收入群体服务。此外,如果非要对医药价格和挂号费进行管制,应主要针对这些就医人口。 政府财政应有一定的医疗经费开支,但不应直接划拨给公办医院,因为这必然造成付费方即政府和得到医疗服务的老百姓分离,使医疗受益方不掌握医疗定价权和付费权,而掌握定价权和付费权的又是跟病人无关的政府部门。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医院为经费只顾讨好、贿赂政府官员,而不是去改善医疗服务、关照病人。 最好的办法,是由政府给中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民提供医疗保险,这些公民可以自由选择医院,然后病人自己付一部分医疗费,剩下的费用大头由政府医疗保险支付,其逻辑跟“教育券”类似。病人掌握对医生的评价权、定价权和付费权,使病人和医生成为服务交易的两主要方,激励医生为病人服务。始于2009年的新医改以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为突破口,到2011年底基本医保的覆盖率超过95%。从这个角度讲,2009年的新医改是好的开端。 同时,对营利性民间医院公司也终于放开了,它们有相当的收费自由和医药定价自由,也可以是上市公司。这样做是否会扰乱医疗行业、乱收费呢?不一定。因为中国的高收入群体及其家属加在一起,人数恐怕以千万计,他们有能力支付高的医疗费用,他们也可能具有相当的评估医生专业水平、服务质量的能力,能判断医疗费用是否物有所值。针对这些群体,医疗服务有充分市场化的基础,需要进一步放开,允许商业化。 总的思路应是:政府对医疗的投入重点和监管重点,应该放在普通大众、中低收入群体的医疗上,以减少他们“被医院宰”的概率,减轻他们的费用负担。但,定位为高收入群体服务的医疗完全可以放开,既可是非营利性的,也可是纯商业性的,医疗和医药的定价完全可以由市场决定,而且高收入群体的医疗都应是民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