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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导致过敏店家担责退款(图)

发布:2019-01-18 06:12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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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容导致过敏店家担责退款(图) data.dkeys

南陵讯


  南陵讯 近日,南陵县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美容导致脸部皮肤出现过敏的消费投诉,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美容院担责免除消费者已产生的护理费用,并全额退还消费者所办理的预付卡费用。

  消费者李女士称其在南陵县某美容院办理了1000元的预存卡,办卡后第一次做面部保湿护理之后,第二天脸上就出现了许多小红疙瘩,李女士以为是自身体质问题就没在意。过了几天,李女士再次来到该店做护肤项目,第二天脸部又出现了与上一次脸部护理后出现的一样的小红疙瘩。李女士认为这是美容院使用的护肤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其脸部皮肤过敏,便去该美容院要求终止服务并退还其办理预付卡的费用,而该美容院里的美容顾问称是李女士擦自己家中护肤品导致的问题,跟她们的产品没有关系,不予退款。李女士称其家中的品牌化妆品已经持续用了好几年了,从来没有出现类似的问题。涉诉双方争执不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女士对该店不负责任的行为很是失望,遂电话投诉到南陵县消费者协会,希望南陵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能帮她维权。

  接到该起投诉后,南陵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立即与该美容院负责人联系,希望其到场配合调解工作。第二天,涉诉双方均到场后,消协进行了调解。消协工作人员告知美容院负责人,消费者使用了其店内的护肤品导致皮肤过敏受损,要求退款是合理的,但美容院负责人认为自己店内使用的护肤品是正规产品,出现问题是其自己肤质原因,美容院不应承担责任。工作人员耐心地向美容院负责人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美容院为李女士提供美容服务,应当履行保障其安全的义务,美容院提供的商品虽然是正规产品,但在给消费者服务时未给消费者做皮肤测试,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并给消费者带来了不良后果,应担责退还相关费用。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涉诉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美容院为消费者所做的两次护理不计费用,并退还消费者办卡时所收的全部费用。消费者李女士对此表示同意,涉诉双方签字结案。


  本案是一起因美容护肤服务导致消费者脸部皮肤过敏而产生的消费纠纷。南陵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去美容院护肤应注意两点:应认真查看美容院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相关证照是否齐全;采用的护肤品是否适合自己的肤质,接受护肤服务前应做个简单的皮肤测试,防止引发皮肤过敏等不良反应。

  (陈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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