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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恩贝开启“前列康”维权 包头中药被判不正当竞争

发布:2016-12-19 15:39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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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同类药品外包装“撞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以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起诉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康恩贝开启“前列康”维权 包头中药被判不正当竞争

  图为“前列康”牌普乐安片与亿利资源的普乐安片

人民网北京12月8日电 因同类药品外包装“撞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以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起诉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中药”)。近日,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包头中药一审败诉,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起不正当竞争的诉讼涉及的是“前列康”牌普乐安片。普乐安片是一种治疗前列腺的药品,全国有不少厂家都有生产,而“前列康”是只有康恩贝持有的品牌名称。

法院文书网文件显示,康恩贝方面提出“前列康”牌普乐安片是康恩贝旗下一款主打产品,在市场上也有相当的知名度,从品牌到包装都有注册专利,而现在两者外包装的近似,康恩贝认为对自己的产品构成了侵权,遂开启了维权诉讼。

康恩贝方面向记者表示,企业是从2015年6月起发现包头中药推出的普乐安片外包装与康恩贝生产的“前列康”牌普乐安片非常近似。因为外包装长期“撞脸”,在市场上混肴视听,给消费者造成困扰,且包括“前列康”牌普乐安片在内的多个畅销药品长期遭到众多厂家的仿冒,引发恶性竞争,因此康恩贝决定从法律层面进行维权,这也是对众多投资者的保护。

11月16日,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包头中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前列康品牌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支持康恩贝要求包头中药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诉讼请求,就此判决包头中药立即停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并停止销售与“前列康”牌普乐安片相似包装的产品。

康恩贝一直受到仿冒和假药的困扰。康恩贝公司表示,不只是前列康牌普乐安片,公司其他主打产品市场上也多有仿冒和假冒,会导致功效不明显或没有功效,甚至产生副作用,还会被消费者误认为是康恩贝的产品出现问题,因此公司每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商标维权和反不正当竞争上,这次对包头中药胜诉也是一个信号,今后在维权方面会更加坚决。

康恩贝董事长胡季强曾经公开表示,要加大对做假药的惩治力度,“让造假者倾家荡产,严重的需要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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