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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

发布:2021-05-11 19:02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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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顺义区“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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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2006—2010年)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构建和谐顺义的关键时期。 妇女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顺义的重要力量,编制好“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对于推动顺义区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1年,顺义区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北京市“十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2001—2005年)的要求,制定颁布了《顺义区“十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2001─2005年)(以下简称《“十五”妇女发展规划》)。

  五年来,为实现顺义区“同心全面建小康,打造绿色国际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全区的妇女事业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特别是在广大妇女的努力和“九五”时期实施《妇女规划》取得重大成绩的基础上,各项妇女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总体上看,“十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成效显著,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地位不断加强,维权进一步实现,基本素质不断提高,参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但全面提高妇女的地位、促进男女平等及实现顺义区妇女的发展与进步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围绕“新顺义、新北京”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2006年至2010年是顺义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促进我区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今后五年的妇女事业的发展工作要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及《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和《顺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妇女事业发展的实际,特制定《顺义区“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总目标

  到2010年,顺义区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积极推进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进程,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不断提高妇女经济地位;巩固妇女受教育程度,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大力发展公共卫生事业,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全面促进妇女事业与顺义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继续扩大妇女群体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参与范围。

  

  主要目标:

  1、逐步提高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中女性的比例

  ──到2006年换届时,区党代会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达到24%以上;区人大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达到28%以上;区政协委员中女委员的比例达到25%以上。

  ──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中,女委员的比例分别达到15%以上。

  2、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

  ──全区党政机关处级干部中,女干部达到25%以上。

  ──街道、镇的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镇、街道党政正职中,女干部达到10%左右。

  ──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女性比例。

  ──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达到28%。

  3、不断改善女干部队伍结构

  ──提高女干部进入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艺术、法律等领域决策和管理层的比例。

  ──提高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女性比例。

  ──改善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增加高素质女干部的比例。

  4、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策略措施:

  1、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加强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2004─2008年)规划纲要》的要求,贯彻和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规划和分阶段实施的计划,保证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稳步提高。

  2、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在选拔聘用干部、录用公务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在德才兼备的前提下,女性优先”的原则,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3、制定顺义区女性成才培养计划。建立覆盖面比较广泛的女性人才信息网络,建立“顺义区妇女人才数据库”,确保各级女性后备人才比例逐年提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新途径。

  4、加强对女干部多层次、多方位的轮岗锻炼,选送高层次女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建立学习型组织,根据女性自身特点和岗位需要,定期开展各类培训班、进修班、研讨班,着力培养妇女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妇女决策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5、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鼓励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发挥妇女在社区管理、农村自治组织和城乡党组织中的积极作用,逐步提高女性担任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比例,村民委员会中女代表要占一定的比例。

  6、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代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7、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宣传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力度,提高政府机构、公共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主动接纳女性的意识,为妇女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妇女与经济

  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共享资源的权利;促进男女平等就业与同工同酬同保险,切实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和共享资源的权利和机会

  ──消除就业歧视,保障男女同工同酬同保险。

  ──全区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达40%以上。

  2、全面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引导鼓励妇女自主创业

  ──平均每年使60%以上的女性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女性接受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达到85%以上。

  ──统筹城乡就业,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女性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为残疾妇女提供各种就业服务,使城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女性就业率达到91%。

  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保障城镇女性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的权利。

  ──扩大社会保险人群,扩大女职工参与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性参保人数逐年增加。

  ──全面推进生育保险。积极筹划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降低参保的资金投入,提高政府补贴力度。

  4、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保护

  策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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