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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松香煺猪毛黑心商人被判刑

发布:2015-12-27 02:25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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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图方便使用松香清理猪毛,明知松香在加热中会释放有毒物质还出售给顾客。日前,林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桐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桐柏法院作出判决:林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5万元。

为图方便使用松香清理猪毛,明知松香在加热中会释放有毒物质还出售给顾客。日前,林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桐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桐柏法院作出判决:林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5万元。

近年来,被告人林某某在吴城车站经营名为“林家大酒店”的食堂期间,在加工卤肉时,为了清理猪毛,林某某用松香熬制后浇注于猪肉的表面清理猪毛,并出售给顾客食用。另查明,使用松香褪毛需要高温烧烤,加热后松香会释放出铅、汞及有毒化合物并渗入肉中,长期食用后会损害肝肾,并有致癌风险,对人体毒害极大。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违反我国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作出以上判决。(涂湘郭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