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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增9所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设标准示范校

发布:2017-03-21 06:22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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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省新增9所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设标准示范校-新闻频道-和讯网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7日联合发出通知,确定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三明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西职业技术学院9所学校为第二批福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示范校,并予以公布。

  据了解,2011年底,我省公布了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泉州师范学院、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七所学校为首批7个福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示范校。根据要求,对省级示范校实行动态管理,周期三年,在动态管理周期内适时开展复查,对工作不落实或出现重大问题的示范校,将取消其“福建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示范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