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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度招生简章(2)

发布:2019-03-26 06:17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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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录取原则、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2、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录取原则、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

4、对于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我校承认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或单科,单科文科为政治、历史、地理;理科为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技术)的顺序,高分优先录取。

(四)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