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科普 > > “无病诊出多种

“无病诊出多种

发布:2016-01-20 04:33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分享到:

摘要: “北京最好的男科医院、北京最受欢迎的男科医院。”这是网络排名靠前的北京建国医院、北京长虹医院的搜索关键词。去年12月下旬,新京报记者经“网络医生”预约,到两家医院做男科检查,分别被检查出附睾炎、弱精子症和双侧睾丸鞘膜腔积液、早泄等多种疾病

  “北京最好的男科医院、北京最受欢迎的男科医院。”这是网络排名靠前的北京建国医院、北京长虹医院的搜索关键词。去年12月下旬,新京报记者经“网络医生”预约,到两家医院做男科检查,分别被检查出附睾炎、弱精子症和双侧睾丸鞘膜腔积液、早泄等多种疾病,医生称需要立即进行微创手术治疗,否则影响生育。而记者又在两家三甲医院复查,结果发现,各项指标均属正常。三位医生均表示,上述两家医院所称疾病系无中生有,存在误导消费。(据《新京报》1月4日报道)

  新京报记者的暗访遭遇并非孤例。去年12月23日《齐鲁晚报》也曾报道:济南市一名19岁女大学生张小小到济南和谐妇科医院进行检查,该院也是对她 “无病诊出多种病”,收取9313元诊疗费用;而该院还因误导患者等问题,一年之内被投诉100多起,还被济南市卫计委约谈两次。但此事,最终也只是由该院退还诊疗费了事。

  一些男科、妇科专科医院,为何在“无病诊出多种病”,拿手术刀宰人上屡试不爽?除开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一些被侵权者因疾病发于隐私敏感部位羞于启齿,在被侵权后暗吞黄连不事声张等原因,主要还在于涉事医院的侵权成本太低。

  “无病诊出多种病”,说白了,就是涉事医院提供假冒伪劣的医疗服务,首先属于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试想,若是济南那家医院每次事发都三倍赔偿受害者,还会频频这么干吗?

  “无病诊出多种病”,拿手术刀宰人,也还可能涉嫌诈骗的刑事犯罪。但是,关于单位涉嫌诈骗,最高法《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其入罪量刑的起刑点,是金额5万元;而诈骗罪的追究刑责,涉案金额计算,又以不得对多个单次未达起刑点的诈骗金额进行累加为通例,以可以进行累加为特殊例外。所以,一些男科、妇科专科医院,在“无病诊出多种病”,拿手术刀宰上,虽然屡试不爽,但单笔金额,拿中国武警总医院泌尿科副主任袁洪的说法,虽然是“这种医院少去,没一两万你出不来”,但一般并没有5万元;可是集腋成裘,逐笔累计的话,却又绝非小数目;而罪与非罪,也实在难有明确结论。这也可称是钻了现行法律的空子。

  一些医院无中生有、误导患者,“无病诊出多种病”,频频不法获利敛财,是以一对多,面对不特定人群且具有连续性,其社会危害不容小觑。就此而言,相关法律也应适时调整,以便对诸如此类单位涉嫌诈骗的行为予以有效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