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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发布:2016-01-29 16:05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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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8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江门市召开,会议提出一系列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治理的新举措。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强)28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江门市召开,会议提出一系列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治理的新举措。副省长邓海光就召开会议作出批示,对我省2015年民政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民政工作确立“兜底线、补短板、抓重点、强队伍”理念,确保在基本民生保障上取得新进展,在基层社会治理上实现新突破,在基础社会服务上迈上新台阶。

着重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助力扶贫开发政策落实,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推进养老床位建设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推动落实医养结合和金融支持的发展政策;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基石计划”和家庭服务中心项目,以加强家庭服务中心建设为平台,推动家庭服务延伸村(社区),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模式。

促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记者了解到,今年,省民政厅将力争出台《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督促各地落实和提高自然灾害救助标准。适时修订和完善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救灾应急工作规程。配合推进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搭建服务平台,培养枢纽型减灾救灾专业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加快推进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建设,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网络。在全省创建12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在社会救助方面,抓紧制订《广东省社会救助暂行条例》,加强我省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督促地方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救急难”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制定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制定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方案,促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同时,省民政厅正在编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重点推进床位建设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推动落实医养结合和金融支持的发展政策,开展养老服务评估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农村“幸福计划”,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全面启动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工作。切实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收养评估办法(试行)》。

以家庭服务中心建设为平台 推动基础社会服务延伸

据了解,省民政厅今年将争取推动出台《广东省城乡居民自治条例》和《关于加强我省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研究制订全省村民小组工作指导意见、全省村民议事决策工作指引、“五民主五公开工作法”规范和行政村(村民小组)公务接待工作指导意见及全省村(居)委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等制度,编制出台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健全村级民主决策与协商、管理与服务、公开与监督等机制,珠三角地区和基础较好的地区可扩大试点。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督导各地市开展减负专项工作。实施“基石计划”,以加强家庭服务中心建设为平台,推动家庭服务延伸村(社区),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模式。

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面,今年将从对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为主,转向规范登记管理和激发活力、发挥积极作用并重。推动出台《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宣传和引导社会组织按照《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导意见》及新修订的各类社会组织章程范本,建立完善法人内部治理机制。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深化改革第一批试点工作。开展省本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鼓励各地民政和财政加大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扶持发展力度。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税费优惠政策。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加强行政监管,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开展区域联合执法试点。推行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建立社会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监管和“黑名单”等制度。改革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启动全省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工作,完成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省本级)建设并向全省推广应用。

省民政厅还将以专业社工服务领域为主线,分别在省、市、县(市、区)、街道、社区五个层面开展“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工作。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工专业人才为依托,推进“三社联动”。拓展专业社工服务领域,分领域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粤港合作社工人才培养工作。尽快出台广东省志愿服务记录具体实施细则,力求实现省内志愿服务信息互通互享互认,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

围绕服务强军 推动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发展

紧紧围绕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服务强军战略目标,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不断发展。建立和实施优抚工作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全省优抚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双拥宣传教育,进一步掀起“社会化拥军”新高潮,继续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解决军民实际问题,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今年,我省地名普查全面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配合落实《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围绕地级市中心城区及县城扩容提质做好区划调整工作。对“十二五”期间我省区划调整事项进行跟踪评估。

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开展全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考核,编制《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继续推进惠民殡葬,出台节地生态安葬指导意见,实施绿色殡葬“长青计划”。加强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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