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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儿童患6种重大疾病可报销

发布:2016-02-26 09:03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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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银沙网讯( 文/陈 莉 通讯员 唐爱武 支少容 编辑/荣 蓉 少 琼)近日,笔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从2015年起开展提高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患有儿童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6种疾病的参保儿童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限定费用可以报销,2015年已经住院治疗,尚未报销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可申请补报。

  据了解,我市从2015年1月起将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纳入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保障对象为全市0-14周岁(含14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2015年已住院治疗但尚未报销的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可以申请补报。

  凡患有上述6种疾病的参保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参保凭证、关系证明和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治疗申请,并填写《湛江市城乡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治疗审批表》。《审批表》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和民政局审批后,提交至定点救治医院,由医院进行复诊,并根据最终诊断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儿童安排医治。

  据悉,我市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实行定点管理,参保人须到规定的定点医院治疗,定点医院包括:广东省人民医院(心脏病、白血病)、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脏病、白血病)、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心脏病)、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白血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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