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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低保慢性病卡

发布:2016-02-29 12:08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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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施低保慢性病卡

反映内容:
    病不起的低保户与慢性病问题  ? 今年7月22日,国务院李克强总理亲自部署居民大病医保二次报销直到完全兜底,足见党和国家实现十三五全面小康目标的决心和行动是何等紧迫  !大家知道,低保群体是社会贫富悬殊的最底层,低保户也是最病不起的一个社群。 大病与慢病在费用支付方式上有所不同:大病住院是一次性结算医保卡支付;慢病是逐次门诊用慢病卡支付,但只有城镇职工才有慢病卡。低保户慢病患者没有慢病卡,这个问题反映了无数次都未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 【  “大病”有不同的界定标准。这次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了,就认为这个病是大病了。肿瘤是大病,可能一个普通的慢性病,一次性费用不太高,但一年累计的费用就很高了,就认为它达到大病标准了。】 如果只是将慢性病认定为大病,却不给低保人员办理慢病卡,也很难解决这个长期以来被忽视的低保户慢病问题。还有昆明低保户住院乱收押金现象仍然突出! 事实上无须一年累计,如果用人均收入水平对比法测算,低保人员的一个慢性病一个月的费用就已经很高了,可是为什么低保人员慢病问题一直没有妥善解决  ?在昆明,职工可以办慢病卡,低保人员就不许办慢病卡。最近昆明人社局解释说,“不管什么病只要支付累计到一定的额度就可以报销,这个办法可能要到年底才会出台。”那么政府有没有考虑,低保人员收入已经很低,报销前拿什么来垫付  ?目前昆明低保人员每月领取500元生活费,只是慢病每月支付最低也要300元,  又不能办慢病卡,可见低保人员因病导致极端贫困的程度  !所以“不管什么病只要支付累计到一定的额度就可以报销,这个办法可能要到年底才会出台”,昆明人社局的这个办法对低保慢病患者不适用。因此实施低保慢病卡问题,已经不能再久拖不决了。     以上反映情况希望昆明市人民政府给予关注,谢谢!    昆明市五华区北门社区居民    余汝南   


答复情况:
余汝南同志:
    你好!
    你关于反映“实施低保慢性病卡”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昆明市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2〕65号)规定,昆明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低保人员可以免费参保。
    目前,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和患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时,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根据昆明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群体,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城乡医疗救助再给予约50%的补助。你反映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可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给予适当解决。
    今后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逐步将“特殊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