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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全力构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体系

发布:2016-03-01 14:07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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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赤峰市翁牛特旗全面启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通过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适当扩大救助对象和救助病种范围等,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一是整合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政策目标、资金筹集、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

  赤峰市翁牛特旗全面启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通过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适当扩大救助对象和救助病种范围等,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一是整合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政策目标、资金筹集、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方面统一城乡标准,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获取医疗救助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待遇公平。    

  二是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将纳入民政部门信息化管理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孤儿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全部列为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本实现了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全覆盖。    

  三是适当扩大重大疾病救助范围。将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终末期肾病、重度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等20种疾病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四是重新调整了城乡医疗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调整后对患20种重大疾病的民政救助对象,在旗内定点医院(旗医院、旗中蒙医院)或旗外正规医院住院治疗 的,医药费用在新农合或社保报销后,个人实际承担部分按50%比例予以救助,年封顶线为2万元,比2014年的每人每年最高1.5万元提高了5000元。 其他特困群众患20种重大疾病的在旗内定点医院或旗外正规医院住院治疗的,医药费用在新农合或社保报销后,个人实际承担部分按30%比例予以救助,年封顶 线为1万元。  

  五是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窗口,在办理医疗费结算时,可按规定直接获得医疗救助,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2015年针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看病问题,全面落实新农合制度,减轻参合群众看病负担,共核销医药费用11664.5 万元,惠及73138人次,其中:住院核销9411.77万元,惠及34707人次;大病二次补偿1240.22万元,惠及1214人次;慢病补偿 135.9万元,惠及2991人次;门诊观察792.63万元,惠及27150人次;普通门诊补偿38.98万元,惠及7076人次;婚检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