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科普 > > 有奖监护 赣州精神疾病患者零肇事

有奖监护 赣州精神疾病患者零肇事

发布:2016-10-15 15:02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分享到:

摘要: 有奖监护 赣州精神疾病患者零肇事-新闻频道-和讯网

  本报赣州讯 涂文华、记者黄祥晟报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病情不定期发作,作案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给公共安全带来危害。为此,赣州市率先突破创新,实行“有奖监护”机制,提高监护人积极性,确保每位精神病患者都能得到有效治疗和监管,2015年至今,实现肇事肇祸案件零发生。

  2000年,兴国县埠头乡一村民的妻子被诊断为精神病。为了养活儿女和为妻子治疗,该村民外出打工。在此期间,其妻子无人看管,每天大喊大叫,常到学校等单位破坏财物,恐吓学生,搞得人心惶惶。2012年6月,埠头乡启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奖监护工作,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乡镇与其逐一签订有奖监护协议,以协议形式明确监护人负责病人日常生活的照料看管和按医嘱监督按时服药,随时观察病情变化等监护责任。

  “此后,该村民便没再出去打工了,留在家里照料妻子,担起监护的职责。像他这样的有奖监护人,如果监护到位,精神病人没有出现肇事肇祸的现象,政府会每年支付1200元钱予以奖励。”埠头乡党委政法委员吴华介绍,如今,邓金兰得到了免费治疗,之后没再出现扰乱社会治安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赣州市综治委要求每个县、区设立有奖监护机制专项资金,数额不少于3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对监护协议执行得好、年内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奖励1000~3000元,奖励金额最高达到每年5000元,对一般性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也实行每年200~500元的奖励。2015年全市发放奖金达到1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