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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磊:精准扶贫亟需破解“因病致贫”

发布:2015-12-18 18:26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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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国务院扶贫办最新摸底调查显示:目前,全国现有的7000多万贫困农民中,因病致贫的有42%;因灾致贫的有20%;因学致贫的有10%;因劳动能力弱致贫的有8%;其他原因致贫的有20%。而这些贫困农民绝大多数都没有增收的产业。 从大病来说,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着

  据国务院扶贫办最新摸底调查显示:目前,全国现有的7000多万贫困农民中,因病致贫的有42%;因灾致贫的有20%;因学致贫的有10%;因劳动能力弱致贫的有8%;其他原因致贫的有20%。而这些贫困农民绝大多数都没有增收的产业。

  从大病来说,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所以这些贫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当然,对于那些富裕的家庭而言,这是给他们提供了实在的优惠。所以,从大病的角度来看,在很大程度上不但新型合作医疗没有彻底解决农村内部贫困家庭的医疗问题,反而使得他们与富裕农民家庭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差距。因此,完善基层医疗保障体系,方能医治“因病致贫”,达到精准扶贫的效果。

  “再穷也不能得病”已成为农村百姓的智慧经验,这句话也在农村卫生医疗水平落后的现实面前得到了验证。相比城市,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卫生水平的现状令人堪忧,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得到卫生下乡的“支援”,更需要农村医疗体系的完善。湖北省20年来坚持“医疗下乡”,卫生下乡送去医疗队2万多支,开展医疗培训77万多次,为农民看病1200多万……医务人员下乡,扶持乡村卫生组织,培训农村卫生人员,极大地参与和推动当地医疗事业的发展。

  推进农村卫生服务建设。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为重点,并对中西部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重疫区的村卫生室建设给予适当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建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好地承担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

  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动员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慈善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的问题;在帮助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同时,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重、难以承担的部分,应给予适当补助;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大的实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对农村救助对象应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协调互补,共同解决贫困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突出问题。

  “十三五”期间,中央扶贫不再采取大水漫灌的方式,而是实施精准扶贫,变“输血”为“造血”,变重GDP为重脱贫成效,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一系列问题。面对高达42%的因病致贫比例,在笔者看来要找到“病因”,完善基层医疗保障体系,方能医治“因病致贫”,达到精准扶贫的效果。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