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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医保理应区分福利与保险

发布:2016-01-21 00:35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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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居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的人均财政补贴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个人缴费增幅,使得人均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城居保的财政补贴比重已经由2009年的60.8%增加到了2014年的79.3%,财政

近年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居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的人均财政补贴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个人缴费增幅,使得人均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城居保的财政补贴比重已经由2009年的60.8%增加到了2014年的79.3%,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已接近4∶1。
人民币贬值只作用于以外币计价的人民医保进一步提高标准、泛福利化,财政上显然不具有可持续性。部分人士指出,未来必须调整财政补贴的比例。但增加个人缴费可能也不是最佳选项,这会损及现有医保作为民生项目带来的声誉。
城居保与新农合的筹资来源应该如何调整?
这取决于基本医保的定位。高筹资标准、高保障水平的医疗保险很难覆盖到全体公民,它首先应该是一种保险,是基于精算的商业计划,按“谁缴费多,谁受益高”的原则,政府应当少补贴或不补贴,同时保障缴费人的权利,不挪用他的钱去补贴穷人,激发他们参保的积极性。
广覆盖的城居保和新农合更像是社会福利,泛福利化没关系,但政策设计应该以低筹资标准、低保障水平为原则,保障公民最基础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需求,筹资的义务主要在政府,不应增加个人负担。至于应该提供什么样的保障待遇,这就应该由全国人大来投票决定。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