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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烹饪、饮食……风险提示,健康过年

发布:2016-02-02 21:45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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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食安办发布消费提示狠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举报者最高奖励 50万元

 购买、烹饪、饮食……风险提示,健康过年

 

 

 

商报讯(记者徐明锋)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走亲访友、外出旅行时享受美食必不可少。为保障广大公众能过上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省食安办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饮食特点作出风险防范提示,公众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12331投诉举报,经查属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消费者的风险提示

1、传统做法要讲科学,谨慎预防潜在风险。部分家庭有春节前囤菜习惯,建议选择耐储存的蔬菜,如葱姜蒜、土豆、胡萝卜等,一旦出现腐败变质就不要再食用。对家庭自制半成品,比如肉丸、卤肉等,无论是在窗台外放置自然冷藏还是冰箱冷藏,食用之前必须彻底加热。

2、按需备餐合理储存,避免食物交叉污染。尽量按需备餐、点菜,打包食物应当及时冷藏。冰箱内的食物要分类管理,熟食和生食避免接触,避免交叉污染。

3、注意饮食卫生,不要盲目尝鲜。外出就餐选择清洁卫生的餐馆就餐。可以有选择性地尝鲜但不要盲目猎奇,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4、合理饮食、平衡膳食,尤其注意饮酒要适量。春节期间菜肴丰盛、气氛热烈,容易出现暴饮暴食、饮食不规律、过度饮酒的情况,消化系统疾病易发、高发。消费者应当有意识地控制摄入食物总量,保持食物的多样性,如肉类、蛋类、蔬菜、水果、五谷等。饮酒一定要适量,不空腹饮酒。

5、选购食物要注意安全、营养和健康。选择正规途径购买食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认真阅读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营养标签等。

6、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提示

1、严把原料关,做好过程控制。食品生产者应当严格把住原辅料进货关,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和自查。餐饮单位要特别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控制。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要积极开展农产品进场检验,加强对经营环境、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的检查管理,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并立即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鲜活农产品经营者应尽量固定采购渠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加强对供货渠道的把关。

2、提前准备,避免超负荷经营。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供应和消费量较大,供应时间相对集中,可能出现设备、工具、容器不足的情况,特别是餐饮单位更容易出现餐饮具、炊具、用具不足问题。需提前做好准备,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消毒措施。

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年夜饭的单位应量力而行,绝不可超负荷供应,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用工紧张,应提前培训,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严防带病上岗。

3、食品添加剂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规定,不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