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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34条”(2)

发布:2018-02-28 06:24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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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活力。鼓励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对新增国家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一次性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支持高校院所独立组建或与我市非公有制企业联合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协

2.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活力。鼓励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对新增国家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一次性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支持高校院所独立组建或与我市非公有制企业联合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物流综合实训基地等平台载体,开展行业共性技术开发和成果转移转化,经评定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3.支持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并从教育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部分成果转化基金,促进完善高校院所校地合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就地产业化。对驻济高校、科研院所,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完成科技成果挂牌交易和拍卖,并在本地转化的,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按照不超过成交价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促成省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我市企业转移的在济南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和驻济企业,按不超过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对在本地转化的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并经济南市科技局备案的在济南市注册的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并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按照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定期开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绩效年度评估,年度被评定为优秀的,最高给予20万元的奖励。

4.推动高新产业规模提升。在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十大领域内,对在我市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

5.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对在我市新设立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总部、地区总部、结算中心或职能型总部机构,在省财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6.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上“云”。2017年到2019年,每年设立2000万元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3年内推动1万家企业上云,对评定为上云标杆企业的,奖励10万元,其他上云企业按上云内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成立企业上云创新联盟,构建云服务良好生态。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建设,到2025年,我市50家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家标准认定,对开展并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获得证书的非公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34条”看起来很美,但会不会成为“抽屉政策”或“橱窗政策”?请广大非公有制企业放心,《若干政策措施》的每一项条款政策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王文涛书记曾严肃指出:“我们过去反对干部乱作为,现在既要反对不作为,也要反对假作为。”孙连成们在济南是没有市场的。市委统战部和市工商联作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娘家”,很乐意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店小二”、“联络员”, 全力以赴助推“34条”落地落实。

另外,为切实解决“抽屉政策”、“橱窗政策”的问题,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精心编写了《民营经济政策汇》,作为新春大礼广泛赠送给广大民营企业。《政策汇》是一本政策工具书,分为“综合篇、双创篇、财税篇、科创篇、解读篇”五个部分,汇集了从中央到地方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重点的各类政策126篇。该书网络版(“政策云”)收录了2018年前的各类政策600余篇,同时自2018年起将持续整理发布各类最新政策信息。登录网络版“政策云”,可实现实时获取政策信息、了解政府部门专业解读、查阅专家教授分享观点、获得全方位政策释义等服务。线下的“政策汇”和线上的“政策云”,能为企业提供“创始期、生存期、发展期、永续期”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在“大强美富通”省会现代化建设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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