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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学校食堂需配备食品安全员

发布:2015-09-15 17:07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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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讯(记者葛洋)近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联合制定印发了《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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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葛洋)近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联合制定印发了《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本月初开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学校食堂必须设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结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质量,保证学生集体饮食安全。

据了解,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指经符合要求的培训考核机构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主要职责是检查并记录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此外,《办法》还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按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采购、储存、加工各类食品及原料;禁止学校食堂采购供应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等食品,严禁学校食堂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确保学生就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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