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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考验执政党的执政能力

发布:2015-09-27 03:43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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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2月28日,我国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旨在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周小璐)23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从2009年首次颁布到首次修改,公众寄予了极大关注与希望。此次修订将会在哪些方面予以重力改善,对于坊间流传的加大惩治力度将到何种程度?此次修订释放了怎样的利好信号,又将为食品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中国青年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诸多专家。

  图片来源于网络。

  打造经济升级版 修订食品安全法势在必行

  2013年2月28日,我国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旨在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在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看来,此次大部制调整正是食品行业自律、食品安全法修订的重要契机和内在驱动。

  “此次机构改革带来了监管体制的变化,修订法律就是要用法律的形式将这种变化明确固定下来。”胡颖廉表示,目前国家正面临新一轮经济发展,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核心背景就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而这一目标,对与百姓生活密不可分的食品行业而言,也是题中之意。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王旭介绍,此前食品安全法是在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之前建立的,那时没有专门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部门之间实施分段治理:工商部门管流通、质检部门管生产、农业部门管初级农产品,这种九龙治水的监管体制使我国管理的成本很高,而效率却很低。

  “2013年提出的相对集中治理的方式客观上促成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成立,与之相应,监管思路和方式也需与时俱进才行。”他认为,食品安全法的修订是当下滞后的食品行业自身更新的迫切需要,也与新形势下的新理念和新需求密不可分。

  “之前法律设计过多强调政府监管,但是这样就有可能导致忽视源头治理,企业本身的自律很重要,其次我们也忽视了社会参与,这都是亟待更新之处。此外,修订的提出与我们风险理念的变化有关。之前我们更多强调的是风险评估,但没有强调风险交流。这是一个短板,必须尽快补齐。”

  同时,王旭毫不讳言地指出,食品安全也是考验我国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舆论的倒逼机制也使得我们必须做一些修改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共治”、“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就成为诸多专家频繁提及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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