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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6家药品经营企业被吊销许可证 刑拘37人

发布:2016-03-24 13:09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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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昨日从烟台市食药监部门获悉,去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759人次,发现违法违规苗头即查处,吊销撤销16家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

水母网3月19日讯(YMG记者 赖皓阳 通讯员 夏天棋)记者昨日从烟台市食药监部门获悉,去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759人次,发现违法违规苗头即查处,吊销撤销16家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烟台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对辖区经营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疫苗及特殊管理药品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我市在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方面采取诚信考核制度,对药品经营企业每年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根据守法经营情况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对失信和严重失信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将企业的诚信考核结果与行政许可、医保定点、招投标等结合。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按照药品生产企业不少于20%,药品批发企业不少于50%、连锁企业不少于30%、零售药店不少于10%的比例持续开展“飞行检查”。实行检查结果公示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公告撤销其GSP认证证书,并纳入严重失信单位和“黑名单”管理。

去年我市共查办药械违法案件641件,涉案货值1.9亿元,其中利用网络销售假药等大案要案9起,涉案货值过亿元1起,过千万元2起,4起案件被省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移交公安案件26起,刑事拘留37人,拘捕9人,有力震慑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下步,全市药品监管部门将统筹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和稽查执法手段,全面检查疫苗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票、帐、货是否相符,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疫苗储存运输温度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申,未取得疫苗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疫苗。对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一起严肃依法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保障药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