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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报道|财政部公布对77家药企“查账”结果 多部门联动震慑“带金销售”挤掉药价“水分”

发布:2021-05-27 19:30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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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官网正式公布对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同时公布的还有财政部对19家医药企业行政处罚结果。财经网产经注意

原标题:产经报道|财政部公布对77家药企“查账”结果,多部门联动震慑“带金销售”挤掉药价“水分”

  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官网正式公布对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同时公布的还有财政部对19家医药企业行政处罚结果。财经网产经注意到,该份公布的处罚名单上涉及了赛诺菲礼来等外资药企,以及恒瑞、豪森、华润三九等国内知名医药企业。

  医药行业营销费用合规性问题“由来已久”,更在2019年因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揭露而被引爆。2019年6月4日,财政部宣布启动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随机抽取了77户医药企业实施“穿透式查账”,涉及内外资众多知名药企,彼时消息一出即刻引发行业“地震”。

  据此次公布的处罚结果显示,19家医药企业中有12家被处以顶格罚款5万元,其余7家罚款为3万元,有业内人士表示,相较药企上亿元的违规金额,所处罚款较低,医药企业对于回扣个案的罚款以往常是不敏感的。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多部门联动,医药招采信用评价体系落地,企业违法行为未来均在列入目录清单的失信事项中,“违规成本”将加大,处罚的威慑力也将显著扩大,将能够震慑“带金销售”挤掉药价“水分”。

  药企营销费用合规性问题“由来已久”

  财政部此次公告显示,经查,部分医药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二是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三是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等规定。

  据财经网产经梳理注意到,受罚的19家药企中,华润三九子公司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涉及违规的账目金额最高,达到1.64亿元,其次是豪森药业涉及违规的账目总金额超过1.5亿元。

  这一结果的正式公布距离“穿透式查账”启动已近两年时间。此前,在2019年6月4日,财政部官网发布《财政部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决定组织部分监督管理局和地方财政厅(局)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根据官方信息显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共同随机抽取77户医药企业检查名单。根据文件,77家被核查的药企既有外企:赛诺菲礼来和上海施贵宝,也有国内医药龙头:华润三九、恒瑞、豪森、上药等知名药企。

  据了解,该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主要是费用、成本、收入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营销人员的薪酬支付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按照采购药品数量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销售返点现象;库存管理、合同签订、销售发货、款项收取等流程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药品空转现象等。

  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不同,查账明确要求各监管局、财政厅(局)应对医药销售环节开展“穿透式监管”。延伸检查关联方企业和相关销售、代理、广告、咨询等机构,必要时可延伸检查医疗机构。

  有业内人士曾指出,“财政部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主要是康美事件引起的,这对药企的营销等费用的合规性都会产生影响,企业如果有不合规的行为,将会受到很大影响。”此前康美药业以“会计差错”为由“抹掉”299亿元货币资金,监管函、问询函纷至沓来。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公布,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事实上,医药行业营销费用合规性问题“由来已久”,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司相关负责人曾指出,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给予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医药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超过30%。

  多部门联动,“违规成本”将扩大

  此次财政部公布的公告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财政部有关监管局检查的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其他医药企业,由负责检查的财政厅(局)就地实施行政处理处罚。检查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交主管机关处理。

  依据“会计法”相关规定,各项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对单位的处罚最高金额为5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最高处罚金额为2万元。

  财经网产经注意到,财政部有关监管局检查的19家医药企业中,12家企业被处以顶格罚款5万元,其余7家罚款为3万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处罚是依据现行的《会计法》有关规定实施的定格处罚,但相较药企上亿元的违规金额,所处罚款较低。此前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也在答记者问中称,医药企业对于回扣个案的罚款往往不敏感。

  但此次“查账”的目的却也不止于此,财政部在2019年6月的检查通知中就提出,“查账”是为剖析药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成本利润构成,揭示药价形成机制,为综合治理药价虚高、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提供第一资料。

  在此次公布的公告中财政部也再次明确,检查聚焦医药产品成本费用结构,摸清了药价虚高成因,震慑了医药企业带金销售、哄抬药价等违规行为,保障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重大改革的顺利推进。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医保局也参与其中,对此有券商指出,这可能是国家医保局确定药企成本结构的一种方式。中国银河国际证券认为,本次会计检查将有助第二批带量采购药品建立更合理的定价机制;其次,通过这次会计检查国家医保局将获得第一手成本结构信息,以促进与药企的谈判,打破药企的高价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