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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下转D3版)(3)

发布:2021-07-12 19:22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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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第四季度管理费用较前三季度增加,主要系计提常州新纶年终绩效奖金1400万元所致;常州新纶2020年实现营收5.2亿元,较上年增长11.22%,取得了卓越的成绩,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向核心团队发放激励

  2020年第四季度管理费用较前三季度增加,主要系计提常州新纶年终绩效奖金1400万元所致;常州新纶2020年实现营收5.2亿元,较上年增长11.22%,取得了卓越的成绩,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向核心团队发放激励奖金。

  5、研发费用:

  2020年第四季度研发费用较前三季度增加,主要原因为: 第四季度开启了多个新材料研发项目,前期研究阶段及小试阶段研发累计投入约为1200万元,这部分研发投入归集到了研发费用项目。

  6、财务费用:

  2020年第四季度财务费用较前三季度增加主要原因为资金紧张银行贷款逾期增加,导致融资成本上升;

  综上所述,主要财务项目变动均发生在第四季度,不存在“大洗澡”的情形。

  三、分季度现金流量表显示,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2,425.25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3,516.78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3,431.55万元,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6,414.80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5,591.25万元,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510.00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4,796.99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417.69万元。

  (一)请公司说明第四季度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为负值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公司第四季度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为负值的主要原因为三季报与年度报告列示项目不一致,具体如下:

  1、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负值的原因:

  公司披露的2020年三季报中“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为3,409.23万元,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中“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为983.98万元,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为:三季报中“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中包含以下内容:(1)收到的常州管委会对常州新纶完成税收的奖励金额1100万元;(2)日本子公司收到的日本税务部门退回按季预缴的日本消费税1400万元;在2020年年报中上述事项处理:(1)公司根据后期收到的文件,将收到的常州管委会对常州新纶完成税收的奖励金额1100万元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与会计核算将该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一致;(2)将收到的日本税务部门退回按季预缴的日本消费税1400万元作为支付税费的减项汇总列示在“支付的各项税费”科目。即公司在2020年年报中对2020三季报中“收到的税费返还”列示存在以上差异项目,造成倒扎第四季度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为负值。

  2、第四季度收到及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负值的原因:

  经审计后的年报列示的“收到及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公司三季报列示的金额小,导致第四季度为负债的原因:(1)合并范围不一致,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新晨的股权协议签订在2020年2月,因成都新晨为公司借款提供抵押及担保未解除,仅收到股权转让款的10%,公司与交易对方一直在协商处理,因此公司在1-3季度一直将成都新晨纳入合并范围,2020年末,因协商无法达到一致,而对方因经营资金问题已将部分股权再次转让,年报审计时认定公司对成都新晨在2020年2月已失去控制,仅合并成都新晨1-2月的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2)公司三季度报表因上期贷款形成的保证金减少列示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所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资金占用的情况。

  3、第四季度收回投资、投资支付的款项负值的原因:

  公司三季报收回投资、投资支付的款项中包含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及取得子公司所支付的款项,年报中未包括购买的保本保息理财产品,仅列示购买的属于金融产品的部分投资,将取得子公司所支付的款项列示在“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所致。不存在前期投资款退回的情况。

  4、第四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部分列示为负值的原因:

  第四季度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流为负值为公司三季报时将本期新设控股子公司宁波新纶自已投资部分也列示在内所致,年报已修正列示。

  第四季度收到及支付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均为列示科目不一致所致,不存在人为调节及关联方占用。

  (二)请说明2020年前三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示的具体内容及各类项目金额,并向我部报备其中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包括收付对象、金额、具体内容、是否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是否涉及资金占用、是否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列报是否合理。

  回复:

  公司前三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示的内容不存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不涉及资金占用,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本问题第(一)小问中关于“2、第四季度收到及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负值的原因”的回复。

  (三)请说明2020年第四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是否存在前期投资款项目退回的情况,同时说明2020年前三季度对应科目相关投资活动的具体内容、涉及对象情况及金额、是否涉及资金占用。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不存在前提投资款项目退回的情况,不涉及资金占用。具体情况详见本问题第(一)小问中关于“3、第四季度收回投资、投资支付的款项负值的原因”的回复。

  会计师核查过程和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我们通过重新计算复核新纶科技公司2020年度现金流量表发生额是否正确列示。

  2、结合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审计,检查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占用情况。

  3、结合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审计,检查公司本期与投资性相关的现金流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新纶科技公司2020年度现金流量表各科目金额列示公允;本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与投资相关的现金流为公司取得及出售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生产的现金流入及流出。

  四、年报显示,你公司2018年、2019年及2020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60,992.47万元、45,114.83万元、14,729.46万元。截至2020年底,流动负债多于流动资产125,309.39万元,长期借款为33,912.85万元,同比增加163.09%,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逾期短期借款共计50,168.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