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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子公司遭举报后续:重庆药监局称所涉5条信息要逐一调查

发布:2018-09-18 06:20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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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复星医药子公司被举报编造生产记录一事,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接到举报后,我们23日就派调查组入驻企业进行核查,所举报的5条信息,我们都要逐一调查。目前

“接到举报后,我们23日就派调查组入驻企业进行核查,所举报的5条信息,我们都要逐一调查。目前专家正在就调查结果进行研判,会尽快向社会公布结果。”重庆药监局一位工作人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日前,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重庆医工院”)员工举报本公司违反国家药品生产管理法规方面的造假行为比长春长生生物有过之无不及。

据复星医药30日发布的公告显示,重庆医工院制药主要从事仿制药原料药和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7年度,重庆医工院(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780万元,占复星医药集团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0.42%。

上述举报信称,近年来,重庆医工院生产质量管理十分混乱,领导无视药品生产管理法规,带头弄虚作假,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并屡次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FDA”)警告信。

8月31日上午,重庆市食药监局通报了该事件的调查进展情况,称主要由国家药品GMP检查员组成的调查组正对举报的问题开展深入调查。驻局纪检监察组对举报反映的重庆市食药监局监管人员接受吃请、收受红包的情况进行了初步核实,暂未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

重庆市食药监局表示,正积极主动与举报人进行联系,但发现其所留信息不是举报人真实信息,目前一直未能联系上实际举报人。

根据天眼查资料显示,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为复星医药子公司,主要产品为原料药。受此举报信影响,31日上午开盘,复星医药的股价应声大跌。

对此举报信,复星医药3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16年5月,FDA对重庆医工院南岸区涂山路工厂进行检查,针对其QC实验室原料药检查中所发现的实验室数据规范性不足出具警告信、提出整改要求。

2017年11月,FDA针对医工院制药(长寿区新场地)的质量体系进行批准前检查。检查后对于原料药阿立哌唑提出一条483缺陷,该缺陷主要针对阿立哌唑检测时所产生的无效OOS(偏差调查)不充分。

据悉,FDA的“ 483缺陷表”,又称现场观察报告(Inspectional Observation), 它是FDA 检查官根据cGMP 规范,对医药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不符合cGMP 之处列出的总结清单。

白橡树集团法规咨询顾问李友翾对第一财经表示:“美国FDA对于药企以及进口的企业都要进行现场检查,按照cGMP的要求,进行逐项核查,如果不合格,检察官会现场给出483缺陷表,并要求企业在15日内给予回复。一般情况下,此时的缺陷表不是公开,只是企业自己知道。如果FDA对于企业在15内的回复仍然有看法,将会发出警告信,对于进口的产品发出进口禁令,这个警告信同时公开在美国FDA网站。”

事实上,连续两次被美国FDA发出警告信的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最主要的缺陷便是阿立哌唑检测时所产生的无效OOS(偏差调查)不充分。

OOS是检验结果偏差(out of specification)的简称,意思是超标结果,是指实验室结果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或企业内控标准的结果,包括稳定性研究中产品在有效期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任何超出法定质量标准的产品都不能被放行,超出内控标准但仍符合法定标准的产品,应经过质量调查评估后由受权人决定是否放行。

“OOS是美国FDA的483缺陷列表中很重要的一项,是指企业产品质量检测超过质量范围,属于不合格产品,可是在分析实验室做出来结果又合格了,被称为无效OOS。美国FDA如果看到这样的无效OOS,一般将禁止产品流入市场,进行销毁处理。”李友翾说。

编辑:刘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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