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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调整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医疗服务价格

发布:2016-03-31 07:07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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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和田地区调整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医疗服务价格-新闻频道-和讯网

  和田地区于2014年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先后在于田县、和田县、策勒县、墨玉县人民医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为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根据自治区授权,由地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局和人社局共同对皮山、墨玉、和田县等七个县级公立医院2012年-2014年收入数据进行审核测算,结合和田实际,在不增加患者负担,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了和田地区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经行署批复同意,和田地区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幅度为:门诊诊察类项目价格提高50%(其中: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合并为门诊诊察费,不再收取挂号费);住院诊察类项目价格提高40%;检查类项目价格降低10%;化验类项目价格降低10%;治疗类项目价格提高30%;护理类项目价格提高80%;床位费提高35%;手术类项目价格提高20%。于2016年3月21日印发执行。未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仍执行自治区统一的现行医疗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