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呼市召开了促进首府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新闻通报会,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获悉,目前,首府已完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前的准备工作,预计4月在。
2016年1月1日起,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同意,选定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4个地区试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试行成功后,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配合2017年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在全区全面实施。
据悉,调价机制是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详细情况可登录内蒙古晨网搜索“内蒙古:规范调整875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记者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