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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家长”给孩子教育添了哪些乱

发布:2015-12-29 02:36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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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今,很多“70后”、“80后”父母都特别重视育儿,注重家庭教育,唯恐自家孩子会输在起跑线上。但是,由于法律意识淡

  如今,很多“70后”、“80后”父母都特别重视育儿,注重家庭教育,唯恐自家孩子会输在起跑线上。但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不知法,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有些父母常常会有意、无意地采取错误的方法或行为,触犯法律的底线,或者打骂、虐待孩子,或者监护缺失,对孩子不管不问,或者越俎代庖、过度教育。

  家庭本是爱的港湾,却因为父母不懂法、不知法,将爱变成了粗暴、变成了暴力,造成家庭悲剧频频发生,令人扼腕痛惜。

  虐待打骂孩子不只是“家务事”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很多父母这么说:“自家的孩子,自己想怎么管,想怎么打打骂骂都可以的。这都是家务事。”殊不知,打骂虐待孩子,都绝不只是自己“家务事”这么简单。

  前几天,湖北孝感就曝出这么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湖北孝感女孩张琪五年前因失恋堕胎而精神崩溃,其父母因她发病时有脱衣、暴力等行径,迫于无奈将其锁在小黑屋里长达五年之久。张琪的同学、同乡等数年报警、寻求当地政府协助无果,当地公安甚至以“家事”为由拒绝受理。

  近年来,有关“精神病患者被家人用铁链锁在家里”之类事件不断浮出水面,家人囚禁女孩的背后是法制意识淡薄,不知法而无畏。

  确实,中国古来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也有“民不告、官不究”的处事原则。但这些古训、原则的事务范围,显然都只仅仅限于道德之内。而事情一旦超过道德,牵连到法律,就没有了家内与家外之分,也没有了民告与不告的区别。女儿患了病,有时候有过激行为,理当为其看病治疗,选择将她关起来,明显已经是一种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从刑法的角度来说,我们有非法拘禁罪的相关规定,即“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张琪的父母明显已经涉嫌触犯这一法律规定。(刘鹏,《惊闻“女子被父母囚禁5年是家事》,齐鲁网)

  孩子犯了错,用暴力的手段殴打、虐待甚至用锁链禁锢他们,之所以被很多家长认为只是家务事,没有触犯法律,在根子上,是因为很多家长认为,孩子是他们的私有财产。

  在不少家长看来,打孩子目的不是为了伤害和虐待孩子而是为了教育孩子。大概也正是因为打孩子被以教育的名义掩盖,家长打孩子在不少国人的眼里也就成为正常的事情,许多人也不会把打孩子与家庭暴力等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马得清,《家庭教育应当在法治规范下展开》,蒲公英评论网)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在接受中国教育报刊社“两会E政录”访谈时就特别强调:大部分的父母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如何对待孩子是自己的权利,该打就打,该骂就骂,打的鼻青脸肿甚至在过去打死孩子很多人也不当回事,也不会去干预,因为觉得这是家务事。

  有人会说:“难道大人就不能管孩子了。”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关颖在接受中国教育报刊社“两会E政录”访谈时也指出,父母有教育、管理孩子的权利,但有的父母用限制自由的方式管教子女,甚至用铁链锁住,这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自由权。孩子只要来到世上,就获得了生存的权利,无论是怎样的家庭状况,父母面临怎样的不利因素,无论孩子是丑是俊、是伤病是残疾,父母都没有权利扼杀、抛弃、漠视这个生命。家庭有责任为孩子的健康生存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尊重他们作为人的尊严,否则就是违法的。

  让孩子辍学打工,有些家长不知自己“犯法”

  前不久,新疆和田地区村民阿某因为不送孩子上学读书被告上法庭。阿某不是唯一一位被告上法庭的父母。近年来,和田地区先后有44名因不履行监护人法定义务、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父母被提起诉讼。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推动“两基”工程的背景下,政府在保障学生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上不起学、无学可上的现象越来越少见。但是随着在农村“新读书无用论”的兴起,在不少地方,很多家长肆意剥夺孩子接受教育的权益,不让孩子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就辍学打工的现象有抬头的趋势。

  邢台市柏乡县固城店中学李向红对此深有体会,他表示:“作为一名老师,最痛心的就是看到学生辍学,可是受读书无用论的影响,辍学现象依然存在。我们村的李飞虎,六年级还没有毕业就离开了学校,我曾好几次找到他家,他的父母说,飞虎学习成绩差,上学也没用,再说我们家里经济很紧张,也拿不出钱来让飞虎学习了,还是算了吧。”据他调查,至少有10%的初中生没有上完就开始了打工生涯。(李向红,《农村孩子辍学打工问题突出》,河北农民报)

  保障孩子受教育的权利,这不仅仅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所有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长期以来,在维护孩子教育权益问题上,社会普遍流行的看法就是要求政府怎样怎样,却往往漠视了另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家长的“不作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使在校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陆志坚,《乡政府状告学生家长的现实意义》,中国法院网)义务教育法对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既是儿童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凡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家长,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蒋夫尔,《不送孩子上学 44名家长站上被告席》,中国教育报)

  显然,以“因教致贫”或家庭困难的名义勒令孩子辍学,这不但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让孩子辍学去打工,父母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前述案例中,和田44名学生家长因不送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被告上法庭,无疑具有典型的标本意义。此举既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价值,也将对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起到巨大的示范作用。

  疏忽和孩子沟通交流,也是一种冷暴力

  春节刚过,不少家长在假期忙于发微信,抢红包,痴迷于低头玩手机。珊瑚实验小学四年级的灿灿说,他们一家在爷爷奶奶家过年,老人家张罗了一大桌丰盛的饭菜,可是“爸爸妈妈老是低头玩手机,一会儿发微信,一会儿抢红包,跟爷爷奶奶没说上两句话,也没怎么陪我耍。”

  据《2014国民家庭亲子关系报告》显示:17.8%的父母在与孩子共处时常看手机,51.8%的父母偶尔看手机。父母在孩子需要沟通的时候缺位,将对孩子以后的性格和行为习惯造成很大的影响。

  当孩子有沟通欲望的时候,父母只顾玩手机,孩子就有被忽略的感觉,甚至认为在父母眼中,自己没有手机重要。为了弥补这种伤害,孩子可能以哭闹、乱砸东西等方式吸引父母的注意,也可能用玩手机、打游戏等方式来自娱自乐。(杜丁,《边玩手机边陪孩子也是“冷暴力”》,新京报)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刘平易说:有些家长对孩子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回到家中和孩子没有交流、也不进行沟通。这种软暴力的杀伤力很大,轻则把孩子推向社会边缘,重则将孩子推上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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