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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调整甲流防控重点 孕产妇成重点接种人群

发布:2016-09-27 10:15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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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卫生厅14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把孕产妇列为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孕产妇也随之成为我省甲流防控重点,以减少孕产妇死亡病例。

  据了解,目前全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严峻,报告确诊病例增多,其中孕产妇死亡病例明显增加,全省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病例中孕产妇占较大比例,做好孕产妇甲流防控工作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甲流死亡率的重要手段。

  -保健人员上门对孕产妇宣讲甲流

  通知要求在加大全面宣传的同时,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充分发挥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及医疗保健门诊的作用,对前来就诊的患者特别是孕产妇主动进行甲流预防知识的宣传。医疗保健人员要深入孕产妇家庭走访,进行面对面宣讲,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倡导孕产妇及家庭成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就诊意识,尤其是农村及边远山区孕产妇有症状要早就诊,以便得到科学治疗,最大限度减少危重症的发生。

  -做好高危孕产妇转诊和诊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孕产妇甲流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强化对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和妇幼保健人员专业培训,提高对孕产妇甲流应急处理及转诊能力。要充分发挥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的支持作用,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数和重点人员基本情况,发现有流感症状的孕产妇要动员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要及早排查,做到“早用药、早诊断、早识别、早转诊”。特别要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贫困孕产妇加强管理,对有高危因素的孕产妇要进行住院诊治或转诊,切实保证孕产妇生命安全。

  -建立完善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完善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健全孕产妇死亡报告网络,安排专人负责孕产妇死亡即时报告工作。对辖区内有流感症状的孕产妇进行排查,早发现、早报告,密切监测病情。对发现有孕产妇死亡的要以最快通信方式(电话、传真)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24小时内报至省妇幼保健中心。同时要及时对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评审,研究制定干预措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省卫生厅将对各市孕产妇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市县予以通报。(燕赵都市报 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