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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免费为孕早期妇女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发布:2016-10-04 08:01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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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衡水市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管理,按照“属地管理,首诊负责”要求,原则上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免费为孕早期妇女建立《孕产妇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朱梅)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高龄孕产妇比例增高,发生孕产期并发症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为切实做好我市孕产妇保健工作,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日前,衡水市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管理,按照“属地管理,首诊负责”要求,原则上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免费为孕早期妇女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建册时间为妊娠12周前,纳入当地孕产妇保健管理系统。

  通知强调,各妇幼保健机构要实行首诊负责制,认真询问既往生育史、难产史、避孕史,免费进行有关的妇科检查、产科检查及血常规、尿常规、ABO血型、肝功能、乙肝五项、肾功能、艾滋病、梅毒血清学检验等辅助检查,并对初诊建册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根据孕妇高危因素级别的不同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保证高龄及具有高危因素的孕产妇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前检查和分娩,三级综合医院产科和三级妇幼保健院重点接收极高危孕产妇,保证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首次接诊发现孕妇未建册者,应主动告知并动员孕妇到居住地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在为孕产妇建册的同时,还为孕早期妇女免费提供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畸形;为农村孕产妇发放住院分娩补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