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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孕产期保健教育 医院解释不到位造成误会

发布:2016-10-31 15:04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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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东方网-东方直通车-

  今年9月18日,我陪妻子到上海红房子妇产科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检查过半时,一名医护人员要求我们必须参加红房子医院的围产课,如果不参加的话就不能继续进行检查,不能得到已经检查的结果,并不退还已付的费用。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得付了90元的围产听课费,但是奇怪的是收了钱之后,这名医护人员所给的发票并不是上海市医院的统一发票,而是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更奇怪的是发票上的单位名称是“上海医大生健经贸有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

为此,我有几个疑问希望能够得到解释:一是我是否必须付90元听课费,不听课就不能进行产前检查?二是上海红房子妇产科医院给的发票是否对?

  网友 桂晓俊

  记者调查:

  记者与上海红房子妇产科医院院办取得了联系,该院护理部丁主任和医务科叶科长说,她们已与桂先生进行了沟通,并对他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下发的《上海市孕产期系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精神,每位孕妇及准爸爸在整个孕产期至少接受3次健康教育,孕妇培训率必须达到98%以上,并记录在册。因为桂先生已经对孕产期保健知识有所了解,可以不参加这方面的培训,医院同意将90元的围产听课费退还给他,并对医院在进行孕产期系统保健工作时。对没有作好必要的解释工作,造成桂先生的误会表示了歉意,桂先生表示理解与满意。

  文汇报记者 迟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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