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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省级5家

发布:2016-12-09 10:00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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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建立1家市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选择本市县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最强的医疗保健机构,可以设在同一机构也

各市县建立1家市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选择本市县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最强的医疗保健机构,可以设在同一机构也可分设。市县级救治中心承担本辖区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病情评估、观察、救治任务,接受省级临床救治专家组的技术指导,协助转诊。

原标题:海南将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省级5家

海南省卫计委:将建立海南省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8月1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马伟元)为促进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康。8月15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卫计委获悉,省卫计委决定建立海南省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建立省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5家,分别挂靠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承担全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任务。建立省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5家,分别挂靠在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承担全省危重新生儿救治任务。各救治中心接受海南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

各市县建立1家市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选择本市县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最强的医疗保健机构,可以设在同一机构也可分设。市县级救治中心承担本辖区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病情评估、观察、救治任务,接受省级临床救治专家组的技术指导,协助转诊。

省卫计委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同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管理,逐步建立分级负责、运转高效的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和救治网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省、市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予以扶持。

另外,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成立临床救治专家组,并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同时报海南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级临床救治专家组。

海南将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省级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