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女性 > 孕产保健 > > 孕产妇,绿色通道,卫生局,受灾地区,妇幼保健

孕产妇,绿色通道,卫生局,受灾地区,妇幼保健

发布:2017-02-23 15:30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分享到:

摘要: 本报讯(记者李秋萌)今年是“龙宝宝”生育高峰,又恰逢部分区县遭遇洪灾,医院产科床位十分紧张。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为解决这一难题,卫生局要求,受灾地区孕产妇如不能继续在原保健机构享受产前保健等服务的可区内调配。高危孕产妇可跨区转诊

  本报讯(记者李秋萌)今年是“龙宝宝”生育高峰,又恰逢部分区县遭遇洪灾,医院产科床位十分紧张。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为解决这一难题,卫生局要求,受灾地区孕产妇如不能继续在原保健机构享受产前保健等服务的可区内调配。高危孕产妇可跨区转诊、会诊。

  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应对紧急突发事件保障孕产妇安全的通知”称,各区将根据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分布情况,针对辖区孕产妇保健服务及住院分娩床位需求,做好应急预案。如因暴雨等自然灾害原因造成受灾地区孕产妇不能继续在原保健机构享受产前保健等服务,将可区内调配;如遇高危孕妇需跨区转诊、会诊,应及时协调解决。

  高危孕产妇转诊或抢救过程中,遇到暴雨洪灾等突发事件,各接诊医院需立即上报本区县卫生局,通过政府部门协调,为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开辟绿色通道。在暴雨洪灾期间,市、区县卫生局及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人员务必保证通讯畅通,必要时及时到位。院前急救转运机构必须做好人力、物力等准备,争取有效的抢救时间,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

  对于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高危孕产妇、延误危重孕产妇抢救以及未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规范的助产机构,一经查实,予以问责并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