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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孕产妇和新出生儿童保健服务实施细则

发布:2017-08-14 06:38 | 来源:新闻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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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妈妈”和“新妈妈”们注意了:一项针对全市孕产妇和新出生儿童的免费保健服务实施方案细则,已经在合肥出台。该方案规定,今后,凡在合肥市(含三县)范围内的孕产妇和3岁以内的儿童,均可享受定期且规范的免费保健服务。

针对孕产妇和新生儿童的定期保健服务,在我市早已有之,但以前由保健机构提供的服务都是收费的,在合肥市区,如享受完所有服务,一个家庭累计大概要支付500元,农村100多元;服务内容包括月子期内上门指导和孕产妇、新生儿各项体检等,概括起来叫做“8+3,即:第一年4次,第二年和第三年各2次,加上月子期内的3次上门。

此次出台的新方案,对从今年9月起到明年6月底前,为孕产妇免费提供产前检查5次,产后上门访视2次;每个0—3岁儿童在此期间内享受免费体检8次,新生儿上门访视2次。其中,每个儿童在此期间,将享受政府性资金投入计230元的卫生服务;每个孕产妇则享受170元左右服务。按照去年全市新出生人口4.2万人计算,仅这两项免费保健服务,政府就将在期间内累计投入1680万元。

市妇幼保健所副所长邵子瑜告诉记者,新调整的方案,与以前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对所提供的基本保健服务实行了全免费、完全由政府埋单,这与日前公布的合肥市最新医改内容和精神完全一致。今后,孕产妇及其家人,只要领到粉红色的“合肥市孕产妇保健服务券”和蓝色的“合肥市儿童保健服务券”,就可以享受免费保健服务。

之所以此次调整时间规定为从今年9月到明年6月底,是因为今后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和地方财力增长的实际,对投入在这一块的资金和免费内容进行适时修改,“一个基本原则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百姓享受的医疗卫生服务将越来越多。”(少玲 朱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