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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外地孕妇今年起可享受免费产前筛查

发布:2019-04-19 06:22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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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广州政府”网站(网址:www.gz.gov.cn)是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共同承办

区妇幼保健院举办培训班,解读广州产前筛查诊断项目新方案

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正式实施新的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项目方案。新方案的服务人群由户籍孕妇扩大到常住人口孕妇,每孕次都可享受1次免费产前筛查服务。日前,区妇幼保健院举办“孕产妇保健与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知识技能培训班”,为辖区助产机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相关医务人员解读上述方案。

与2012年印发的《广州市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重点病种免费产前筛查诊断实施办法(试行)》相比,新产前筛查和诊断项目调整的内容主要在于扩大项目覆盖人群,由户籍孕妇扩大到常住人口孕妇,即广州市户籍孕妇、配偶为广州市户籍的孕妇或居住在广州市且夫妻双方都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孕妇,每孕次均可享受1次免费服务(含其配偶地贫筛查服务)。同时优化筛查病种,将旧方案中唐氏综合征(又称21-三体综合征)筛查扩大到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包括13-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21-三体综合征。

新方案还为新的产前筛查技术提供免费服务,将无创基因产前检测技术(NIPT)纳入项目范围,在产前筛查中知情自愿选择该技术时可减免部分费用。同时提高补助标准,旧方案平均每例孕妇补助约为520元,新方案提高到每例孕妇补助约700元。此外,明确项目管理单位,建立产前诊断和筛查机构的对口指导工作机制,以及督导培训机制。

新方案还明确了目标人群“领取服务券、接受筛查服务、接受诊断服务、接受终止妊娠服务”等方面的流程,对各免费定点服务机构的工作流程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市民可通过咨询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区妇幼保健院)了解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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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人群

广州市户籍孕妇,或配偶为广州市户籍的孕妇;居住在广州市且夫妻双方都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孕妇。

(二)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病种

以广州地区发病率高、对健康危害性大、有确凿干预措施的三类先天性疾病为免费干预病种:

(1)地中海贫血;

(2)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包括13-三体、18-三体和21-三体);

(3)六大明显组织结构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腹壁缺损及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三)服务项目

(1)优生健康教育;

(2)干预病种的产前筛查(包括孕妇及配偶的地贫产前初筛、复筛、基因诊断);

(3)干预病种的产前诊断;

(4)优生咨询指导、风险评估;

(5)有医学需要的经知情同意后的终止妊娠;

(6)妊娠结束及新生儿追踪随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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