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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看病难、看病贵” 国务院做了这9件大事

发布:2016-01-04 11:40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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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破解“看病难、看病贵” 国务院做了这9件大事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康是群众的基本需求,我们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打造健康中国。为帮助老百姓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今年以来,国务院接连出台了推进分级诊疗、全面实施大病保险、促进社会办医、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等多项重要政策。

中国政府网新媒体为你一一梳理。

  1、药品集中采购,合理降低药价

破解“看病难、看病贵” 国务院做了这9件大事

政策 | 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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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借鉴国际药品采购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药物采购经验,围绕“招什么、怎么招,怎么配送,怎么结算,如何监管”等关键环节,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一是放管结合,根据药品供应保障情况实行分类采购,对不同药品分别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谈判采购、医院直接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调动药品生产企业积极性,增强医院参与度。这是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一大亮点。二是改进药款结算方式。明确药款结算时限,强化合同约束。鼓励药品生产企业与医院直接结算药品货款,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三是加强药品配送管理。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药品配送及时到位,重点保障偏远、交通不便地区药品供应配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四是规范采购平台建设。拓展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动药品采购编码标准化,实现药品采购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均应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五是强化综合监督管理。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严肃查处医院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015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

  2、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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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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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意见》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一是明确功能任务。乡村医生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二是加强执业管理。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规范开展考核。三是优化学历结构。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定向培养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支持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学历教育,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四是提高岗位吸引力。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鼓励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规范开展岗位培训。五是转变服务模式。探索实施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六是保障合理收入。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2014年和2015年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部用于乡村医生,今后继续重点倾斜;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加大补助力度。七是建立健全养老和退出政策。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养老待遇,同步建立退出机制。八是改善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购置,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

——2015年3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

  3、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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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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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各地要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投入,省级和地市级财政应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困难地区的资金补助力度,中央财政在分配补助资金时加大对地方各级财政筹资情况的考核力度。做到医疗救助与相关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享、公开透明,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明确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义务和服务规范,防控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对不按规定提供救助服务的要终止协议、取消资格并依法追责。落实有关财税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提供救助需求信息,为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形成工作合力。

——2015年4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

  4、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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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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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9方面31条改革任务:一是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二是改革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四是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加强药品配送管理和药品采购全过程监管。五是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六是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编制管理办法和医务人员评价制度。七是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八是加强上下联动。推动医疗资源集约化配置,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九是强化服务监管。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2015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

  5、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破解“以药养医、看病扎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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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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