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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提醒:安眠药连用最好别超7天

发布:2016-02-16 04:08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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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常用的安眠药大致分三类。第一类是巴比妥类,常用的有苯巴比妥(鲁米那)和司可巴比妥等。苯巴比妥因醒后常有头昏、困倦等后遗作用,已较少用于催眠。

  据了解,在生活当中很多患者对于安眠药的认知与其存在的误区都不是特别了解,而对于安眠药也心存恐惧,担心用药后变傻,使得失眠症得不到及时治疗。还有的患者自行选药、加量、停药、换药等,以致发生嗜睡、疲乏、药物依赖等不良反应。其实,在医生和药师的指导下,如能正确认识安眠药的作用、合理使用安眠药,可极大避免安眠药的不良反应,有效改善睡眠质量,提高整体生活质量。

  不建议用褪黑素改善睡眠

  常用的安眠药大致分三类。第一类是巴比妥类,常用的有苯巴比妥(鲁米那)和司可巴比妥等。苯巴比妥因醒后常有头昏、困倦等后遗作用,已较少用于催眠。司可巴比妥起效快,持续时间短,主要用于不易入睡的患者。

  第二类就是俗称的安定类,包括安定、艾司唑仑(舒乐安定)、阿普唑仑(佳静安定)和氯硝西泮等。用药的患者晨醒后较少出现困倦感,是使用较广泛的一类安眠药,短期使用安全、有效,但如长期使用,则易形成药物依赖。

  第三类是其他安眠药,如水合氯醛等。水合氯醛不作为常规安眠药使用,主要用于手术前、CT及磁共振检查、睡眠脑电图检查前用药。近年来,新的安眠药陆续上市,如唑吡坦等。这些药物多不产生次日困倦反应,较少出现药物依赖,长期应用也无明显的不良反应,是临床上比较推荐使用的安眠药。很多保健品以含有褪黑素、可改善失眠进行广告宣传,而褪黑素作为药物尚未在中国获批上市,临床争议较大,并不建议作为安眠药使用。

  如患者确实需要使用安眠药,宜采用最短疗程、最小剂量原则。对于长期用药的失眠症患者,不能骤然停药或强行撤药。入睡困难的患者宜选用起效快、半衰期短的安眠药,如唑吡坦;睡眠浅易惊醒的患者可选用中效安眠药,如阿普唑仑和艾司唑仑等;早醒的患者可选用长效安眠药,如安定和氯硝西泮等。

  有睡眠呼吸暂停禁用安眠药

  可影响睡眠的常见疾病,如抑郁和焦虑等。与男性患者比较,女性患者在服用唑吡坦类安眠药时,剂量应降低一半。

  安定、阿普唑仑和苯巴比妥等传统安眠药可抑制呼吸,因此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禁止使用安眠药。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必须使用安眠药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选择起效快、维持时间短、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较小的药物,如咪达唑仑等。安眠药的用量应遵医嘱从小剂量开始,并及时根据睡眠状况调整。

  温馨提示:安眠药属于精神药品。我国根据使用精神药品对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健康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两类。除水合氯醛外,其余安眠药现均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必须由医生使用专用处方开具药品才可以购买和使用,而且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特殊情况下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必须注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