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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中的连云港“药神”案:被告“刑满”仍懵圈

发布:2021-08-02 19:43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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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原标题:争议中的连云港“我不是药神”案:被告“刑满”仍一头雾水来源:东方网·纵相新闻撰稿|记者宋祖礼nbsp;汪鹏翀贾天荣“你看看吧,都这么多年了,还有人找

  撰稿 | 记者 宋祖礼 汪鹏翀 贾天荣

  “你看看吧,都这么多年了,还有人找我,我怎么回答人家?”

  家住重庆的何永高,在经历了4年7个月的看守所生活后,用八个多月的时间仍未完全适应脱节的生活,却又收到了癌症患者家属托关系发来的问询。而与此同时,他仍在为自己的遭遇愤愤不平。

 △何永高收到的求助信息截图

 △何永高收到的求助信息截图

  2018年8月31日,“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销售假药”案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作为被告之一,何永高被判有期徒刑4年7个月(刑期已由羁押期折抵)。何永高不服该判决,要求上诉。如今,二审还未开庭,尚处“取保”状态的何永高始终解不开心中的疑问:

  “你可以说我犯了法,但不能说我犯了罪,别人都改判了,为什么我在看守所那么久?”

  “这个事你一旦插手就根本停不下来”

  何永高所说的“改判”,是指自2018年7月起,伴随着电影《我不是药神》的热映而爆发出的一系列“药神”案。

  2015年1月,作为《我不是药神》中主人公“程勇”的原型,陆勇被“撤回起诉”。

  2018年3月,重庆版“程勇”二审改判免予刑罚。

  2018年3月,山东“聊城医生开假药”案,医生和转让药品者被警方认定不构成犯罪。

 △电影《我不是药神》剧照

 △电影《我不是药神》剧照

  巧合的是,何永高所涉及的“假药”,与《我不是药神》电影中所涉及的相关药品,来源一致,皆是有药效而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仿制药”。

  何永高在接受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采访时回忆称,自己大学毕业后陆续做过一些进出口生意,后来回到重庆从事原料药的进出口。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收到癌症患者向其求药的信息。后来,他才得知,自己代理的部分原料药,就是生产“抗癌药”的重要成分。

  在众多患者的委托下,何永高辗转打听到了“仿制药”的购买途径,并从2009年开始帮助患者从印度购买仿制抗癌药易瑞沙。

  △正版药易瑞沙 图片:网络

  △正版药易瑞沙 图片:网络

  “用仿制药和正版药的成本我算过的,刚好十倍。当时的易瑞沙一个月大概就是一万六,从印度拿过来我给他们的,也就给他们一千六。”

  △印度仿制药易瑞沙

  △印度仿制药易瑞沙

  成本大幅降低,而药效却几乎一样,伴随着购药渠道的“打通”,何永高俨然成了不少癌症患者的“救星”。

  “每一个打听这个药的患者,基本上都经历了手术、化疗这些,家庭积蓄基本用得差不多了,他们承担不起正版药。”何永高介绍说,仿制药的“高利润”引发了国内不少黑心商人制作假药。

  “他们那个药才是真正的假药——没有疗效的,但是患者家属很难辨别,本身就患了绝症,还花钱买了假药,他们真的很惨。”何永高说,帮助“代购”仿制药的经历,不仅让他练就了一双一眼辨假药的“眼力”,更让他成了患者心中的“专业人士”。

  “不少患者都打电话给我要见我,向我问病情。我没办法,只能去找医生问,再查资料。”何永高称,这个过程中,他结识了不少医生和专家,不少热心的医生也无偿为他答疑解惑。事实上,这其中也有不少医生,陆续介绍患者向他求药。

  何永高坦言自己在这个过程中也挣了一点钱,但这个钱也只是够他“养家糊口”而已。他并非不知道“售卖假药”的法律风险,但直言“根本停不下来。”

  2011年3月,因涉嫌销售假药,何永高在江西被宜春警方抓捕。同年8月3日,何永高被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

  虽然案件最终未起诉,但是何永高也遭遇了一个多月的牢狱之灾,同时还被罚款15万元。他直言,经过此事,他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拒绝了很多病友的求助。

  “我跟他们说了真的不能做了,我都被抓起来了,但是后来,我亲戚朋友也患病了。”

  “他比我还冤”

  某种程度上,江西检方不予起诉的决定,加强了何永高对代购仿制药“违法但不犯罪”的心理认知。与此同时,亲朋好友及患者家属的请求更让他无法置之不理:

  “就算是我拒绝了很多陌生人,那亲戚朋友呢?你把他们全部都拒绝吗?甚至以前对我很好的一个大学老师也来找我。不少家属跟我说,小何啊,你一定要小心,千万不要像在江西那样被抓走了,你被抓走了我们就麻烦了。”

  就此,何永高又继续为患者家属做了近三年的仿制药“代购”,他也相继打通了治疗白血病的格列卫、治疗肝癌的多吉美等仿制药的购置渠道。

 △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的抗癌药“格列宁”的原型即格列卫

 △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的抗癌药“格列宁”的原型即格列卫

  △印度仿制药格列卫

  △印度仿制药格列卫

  其间,为了保证药品运输的便捷和安全,印度经销商找到了来自香港的林永祥,希望他帮忙中转,负责将印度仿制抗癌药从香港运到内地。

  何永高说:“林永祥在香港开有医药公司,他有药品这方面的资质,可以方便地把药品从香港运到深圳。”

  值得注意的是,林永祥曾向自己的辩护律师表示,根据他的相关资质,他在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在香港并不涉及违法。

  然而,同样的事情,却造就了林永祥最大的罪状。在连云港中院2018年8月31日一审判决的十五名被告中,林永祥是第一被告人,最终被判六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

  采访中,一提到林永祥,何永高就脱口而出:“他比我还冤。”

  何永高告诉纵相新闻记者,在代购仿制药的过程中,林永祥只是印度经销商找来的“中转站”。如果说其他被告人或多或少还从仿制药的转卖中获取了利润,那么林永祥则更大程度上是出于善意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