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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中的连云港“药神”案:被告“刑满”仍懵圈(3)

发布:2021-08-02 19:43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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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徐州的唐宁,在一审中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她的父亲2012年确诊肝癌晚期,在医生的建议下服用多吉美(25000元一盒,每月需两盒)后,生命得到了延续。后因经济能力日益不支,在病友介绍下选择了时价4000元一盒的

  徐州的唐宁,在一审中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她的父亲2012年确诊肝癌晚期,在医生的建议下服用多吉美(25000元一盒,每月需两盒)后,生命得到了延续。后因经济能力日益不支,在病友介绍下选择了时价4000元一盒的印度仿制药。同时,其也为其他病患购买药物。

  2013年底唐宁因销售假药被公安机关抓获,她的父亲因此断了半年的药而导致病情恶化。2018年3月,唐宁的父亲在家中去世,而此时唐宁已身处看守所之中……

  对于同案中的这些人,何永高有的打过交道,有的是在案件推进过程中才有所了解。然而类似的故事,他自称已听到了太多。

  “在重庆,找我买药的人里面,有警察、有检察院的、有法院的、还有监狱的,他们不知道这事违法吗?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

  他强调说,“他们是真的很惨,以前我还会去病房看他们,但是后来我都不去,不忍心看。”

  类似的人间悲剧,在众多“药神案”中,也已屡见不鲜。

  也因此,作为类似案件辩护律师之一的邓学平提出,在案件审判中不仅要考虑药品管理的秩序,也要考虑国内民众对正义的一般期望。他说:“案件中,不少当事人确实是迫不得已,他们是为了挽救生命才卷入到案子中来。要求这些人在自救的同时,对身边病友同样的用药需求置之不顾,是不近人情的。”

  与此同时,邓学平也对仿制药的“合法化”进程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印度的仿制药,是能救命的真药,只不过是法律上将它拟制为假药,在这种情况下,食药监是否考虑对这些药给出一个批文?”

  事实上,因电影而被国人熟知的抗癌药“格列卫”在中国的专利权保护已于2013年4月到期。而两家来自连云港的药企(豪森药业和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生产伊马替尼片剂型和胶囊型仿制药。

  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内生产的格列卫与“正版药”相比便宜了很多,但比印度仿制药仍然要贵一些。此外,其他抗癌药的昂贵价格依然纠缠着无数癌症患者及其家庭。